熱烈祝賀格林美參加國際巴塞爾公約、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以及簽訂《關于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計劃合作備忘錄》
發表時間:2015-05-11
瀏覽次數:9234
2015年5月4日-5月15日,格林美公司代表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第十二次締約方大會、《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第七次締約方大會、《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七次締約方大會及聯席會議。本次會議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巴塞爾、鹿特丹、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組織召開,共有來自全球的1282人參會,其中包括:來自164個國家的886名締約方代表、來自3個國家的20名非締約方代表、來自10個聯合國機構的59名代表、來自20個區域中心的39名代表、來自4個政府間組織的11名代表、來自105個非政府組織機構的222名代表、來自2個研究機構的3名代表,來自21個企業的42名代表。格林美作為中國唯一的參會企業代表參加此次會議。
5月7日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組織召開的“巴塞爾亞太區域化學品管理和金屬回收邊會”上發布了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開華教授和巴塞爾亞太區域中心主任李金惠教授聯名簽署的《關于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計劃的倡議》,并將簽字的聯名倡議發放到100余名現場參會者手中。倡議指出:介于世界范圍內金屬資源的高效利用對社會、經濟、環境和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考慮到當前亞太區域和許多發展中國家的金屬資源回收利用行業整體水平較低,環境污染突出,政策法規不完善,亟需開展相關活動進行科學規劃和引導。銘記聯合國環境署巴塞爾公約的核心價值——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在此背景下,由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發起,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財政支持亞太地區金屬資源回收公共私營伙伴關系計劃啟動,區域中心承諾按聯合國相關準則以及巴塞爾公約的確立準則組織實施計劃下的各項活動,協調各參與方的關系。格林美公司承諾按巴塞爾公約區域中心確立的原則和財政支持方式支持此計劃的實施。愿我們共同維護我們的地球、保護我們的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推動金屬資源的可持續供應。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李蕾副司長參會并聽取了報告。
在邊會上,巴塞爾亞太區域中心團隊就與格林美合作的亞太區域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計劃做了詳細的展示講解,格林美公司代表、格林美公司全權代表繆友萍女士代表格林美就格林美公司的循環產業概況以及為實現世界環保夢想做出的努力做了介紹,并代表格林美表示愿意與亞太區域中心形成長期的伙伴合作關系并且提供財政、人力資源等相關支持,希望全世界有共同理想的所有機構與企業共同參與進來,共同為建設環境美麗的地球而努力!格林美代表的演講發言在現場得到了熱烈的掌聲與高度認可。
稍后,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巴塞爾公約、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高級項目主任Nelson Sabogal先生的見證下,巴塞爾亞太區域中心和格林美公司共同簽署了《關于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計劃合作備忘錄》。
備忘錄內容概要如下:為了推動亞太地區乃至世界范圍內金屬資源的高效利用、構建全球以金屬資源為主體的再生資源大數據環境信息體系,減少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提高金屬資源回收利用行業整體水平,在聯合國環境署駐華代表處的支持下,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發起亞太地區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計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提供財政支持推動該計劃的實施。
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標志著格林美與巴塞爾亞太區域中心關于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的正式確定,雙方就合作意向達成一致,,為進一步提升公司以金屬資源回收為主導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在國際上的影響力,促進公司有效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大數據體系,為公司全面提升金屬資源回收技術水平提供有力保障、為公司培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高層次人才提供強大的平臺支撐。
圖1、 巴塞爾公約、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現場
圖2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主任、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李金惠教授(左二)向聯合國官員介紹格林美公司全權代表繆友萍女士(左一)
圖3 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長李蕾(右二)在巴塞爾亞太區域化學品管理和金屬回收邊會現場聽取關于格林美公司的報告
圖4、格林美公司代表、格林美公司全權代表繆友萍女士代表格林美在邊會上發表演講
圖5、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巴塞爾協議、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高級項目主任Nelson Sabogal先生(中間)的見證下,巴塞爾亞太區域中心主任李金惠教授和格林美公司代表繆友萍女士共同簽署了《關于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金屬資源回收伙伴關系計劃合作備忘錄》
圖6、 在Nelson Sabogal先生的見證下,雙方交換備忘錄